原設計五層,改造加固后為七層。.加層改造后,結構后續設計使用年限47年。
原設計加層改造后,部分框架柱軸壓比不滿足要求,擬采用加大截面法加固。個別框架柱承載力不滿足加層后的要求,采用包鋼法加固。
加層改造后,原結構框架梁柱抗震構造措施不滿足規范要求,采用增設防屈曲支撐進行抗震加固。應對原結構采取消能減震抗震加固,設置適當的消能減震部件,并對加層改造后的結構單元進行性能化設計。
該項目防屈曲支撐是一種新型消能減震產品,利用鋼材的塑性變形耗散地震能量。防屈曲支撐由耗能芯板及其面外失穩約束機制(套筒)構成。防屈曲支撐必須具有明確的耗能機制和防屈曲機制(套筒)。該項目共采用防屈曲約束支撐56套。